“尚品宅配”商标侵权案终审判决!获赔500万元
“尚品宅配”商标侵权案终审判决!获赔500万元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尚品宅配”商标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自2018年起,尚品宅配发现,佛山市三家公司在抽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多种商品上使用“尚品宅配”商标,并在京东、淘宝等网络销售平台上进行宣传销售,同时进行网站建设、招商等活动。尚品宅配公司遂取证并对该三家公司发起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最后,法院终审判决:佛山市顺德区尚品宅配厨卫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尚品宅配” 字号的企业名称,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未含逾期赔偿利息),中山市路伯伦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中28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佛山市丁普乐电器有限公司对其中40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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