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他人商标,被罚超百万元
浙江温州一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他人商标,被罚超百万元日前,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22年度鹿城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浙江某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某大厦进行检查,发现大厦内安装的标有“科勒”“KOHLER”商标品牌的产品涉嫌为假冒产品。经查,涉案产品由浙江某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安装,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该公司的采购员李某某通过网络广告与刘某取得联系,从刘某处采购了标有上述“科勒”“KOHLER”商标的假冒产品,后安装至该项目工程中,共安装假冒“科勒”“KOHLER”商标品牌的台上盆、拖把盆、坐便器等卫浴产品380个,违法经营额达1019986.88元。根据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罚款1019986.88元,并对扣押的侵权产品予以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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