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起诉华微瓷砖侵权,获赔210万元
华为起诉华微瓷砖侵权,获赔210万元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淄博莱亚德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二审宣判,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获得胜诉,获赔210万元。据悉,2021年,华为公司发现山东、西安、河南等地多家店铺在销售附有华为标识的多款瓷砖产品,遂以注册在第9类的“HUAWEI”等3枚商标为权利基础,将上述店铺供货商“淄博莱亚德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至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张予以驰名商标保护。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华为公司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改判淄博莱亚德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总经理贾世松,刘杰,林三燕等停止商标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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