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陶瓷第1部分:生态建筑陶瓷》通过立项评审
《生态陶瓷第1部分:生态建筑陶瓷》通过立项评审5月17日,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来自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的吴建锋、宋志来,以及周豫鄂、吴克难、马涛等专家,对湖北省陶瓷工业协会、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团体标准《生态陶瓷第1部分:生态建筑陶瓷》进行了立项评审。与会专家提出:提高新鲜水消耗量、三废利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限值等指标的数值,以体现标准先进性。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送审稿通过立项评审,建议起草单位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行业主管部门、专家学者、陶瓷产业上下游企业、消费者等多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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