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拟收紧
湖南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拟收紧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就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施行范围包含水泥、钢铁、焦化、砖瓦、陶瓷等工业行业。该文件拟定,陶瓷工业的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炉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a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³、30mg/m³、100mg/m³、8mg/m³,基准含氧量为18%。相比《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修改单,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³、50mg/m³、180mg/m³,该标准的限值明显更严。
页:
[1]